一、在校长和分管副校长的领导下,全面负责学校基本建设的管理与实施工作,并分管秘书室、规划设计科工作。
二、全面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、法律法规,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工作办事;全面贯彻执行学校有关基本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三、参与制定校园总体规划,及时调整和修订校园总体规划;监督校园的各项建设按校园规划实施。
四、参与制订学校长期计划,制订学校长期基建计划及年度基建计划,按学校计划上报立项。制订学校年度大型维修改造工作计划,报学校批准。
五、按基建计划、大型维修改造计划,组织基本建设实施工作。实施过程中进行工程质量控制,投资控制和进度控制工作,确保投资效益。
六、完成工程报建手续及竣工备案手续,做好基建档案管理工作及基建统计工作。
七、做好职工管理工作,抓好班子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,抓好勤政廉政建设。
八、做好本单位的综合治理工作。
九、协助党支部做好党务工作,支持工会、共青团管理组织活动。